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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反映案件成功执结第一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8:18 潇湘晨报

  本报讯9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东仁率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到本报接听读者热线,之后,将17个读者反映案件以明传电报的形式明令督办。昨日,这17起执行难案件成功执结第一起:廖学军申请执行田跃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在醴陵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得到了顺利解决。

  1998年6月8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对廖学军诉田跃云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作
出一审判决:田跃云赔偿廖学军各项经济损失4200元。案件宣判后不久,田跃云就和家人离开原居住地,一直下落不明。虽然廖学军于1999年6月7日申请执行,但案件陷入僵局,成为一个执行难案件。

  9月27日,邹东仁率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到本报接听热线电话,廖学军打入热线,反映了该案执行难的困境。9月30日,省高院将包括廖学军案在内的17个案件列入省高院督办案件。日前,省高院又作出要求:对这些案件,结案或确定结果的最后期限是12月中旬。

  之后,醴陵法院执行人员通过调查,终于查明田跃云现居住在其位于醴陵市肉联厂的亲戚家。10月18日,执行人员依法将田跃云拘传到法院。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记者昨日获悉,双方已经全部履行了协议内容,该案圆满执结。黄志杰王兴夏易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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