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须设专人负责放学疏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1:3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昊)教育部昨天针对10月以来全国发生的几起学校楼梯踩踏事故和学生重大交通事故发出紧急通报,对个别地方、学校对学校安全工作麻痹大意、置若罔闻现象提出批评,要求各学校必须对学生上操集合、放学疏散等薄弱环节安排专人负责。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发生犯罪分子闯入校园伤害师生的恶性案件,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门卫、巡逻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针对冬季取暖安全,教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强化对学生上操集合、放学疏散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事故的,特别是由于楼梯间拥挤踩踏、学校建筑物倒塌等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亡的,一定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