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勾结投递员篡改在押犯家信骗财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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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1:44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彭丹)“爸妈,哥姐,只要你们给看守所的某某官员送10万元,我就能出来了……”自己的亲人成了嫌疑犯被关进看守所,谁不盼望他们能早日获释呢?四川男子温某与同伙拿捏准在押人员家属的这一心理,与邮政物流公司投递员勾结,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信件截留、篡改,4个月内使5个在押人员的家庭上当,受骗金额高达50万元。案经白云区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温某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摸准在押犯亲属心理行骗 温兆龙,四川南充人,高中文化,今年45岁。2003年初,他与同案人“黑子”、“胡子”、“平儿”开始合谋行骗。经过“考察”,他们发现,在看守所被关押的疑犯家属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迫切盼望被关押的亲人能无罪释放,回家团园。温兆龙等人吃准了这类人判断力下降、易轻信他人的软肋,觉得这里头大有“商机”。 勾结投递员篡改在押犯家信 2003年3月,温兆龙等4人通过广东省邮政物流配送服务公司广州分公司投递员包某均,将广州市白云区某看守所在押人员李某传寄给亲属的信件擅自截留,篡改内容后由温兆龙重新抄写。在信里,温兆龙以李某传的口吻和笔迹向亲人诉说:只要家人将5000~10000元人民币存入“案件经办人龙云光”在工商银行的账户,他就可以获释。李某传的家人接到此信后,信以为真,白白奉上了10000元人民币。 5次骗取在押犯家属50万 不费吹灰之力便钓到了这“第一条鱼”,温兆龙等人的野心膨胀得一发不可收拾。2003年6月,温兆龙4人通过同一物流公司的另一投递员江某余,如法炮制,将广州市某看守所在押人员陈某康寄给亲属陈某章的信件截留。随后,温等人在信里以陈某康的名义称:只要将100000元存入其在银行的指定账户,由陈某康再把钱转给经办其案件的看守所“吴科长”,他就能获释了。信的末尾,这伙骗子还模仿在押人员极度渴望自由的口气,再三叮嘱家人“记得跟吴科长电话联系”。接下来,温兆龙等人伪造了陈某康的身份证,在银行里开了账户,并由温兆龙冒充“吴科长”与陈某章联系。结果,救亲人心切的陈某章整整被骗去了150000元。 除此以外,2003年3月~6月间,温兆龙与同伙采用相同伎俩,先后骗取了其他在押人员家属范某勇、冷某金各20000元;骗取在押人员卢某基亲属的金额,竟高达300000元! 黑心骗子终审获罪10年 今年7月15日,白云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温兆龙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其赔偿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 温兆龙不服,提出上诉。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温兆龙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裁定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