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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狼竟然是邻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4:40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忻文轲雷雅敏记者潘高峰)杨浦警方日前破获一起翻窗入室强奸、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谭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被害人的邻居。

  今年8月,暂住杨浦区某室的女青年小娟(化名)报案,称当日凌晨0时30分左右,一陌生男子潜进她的住处,用暴力威胁她说出现金和银行卡存放的位置,小娟被迫说出后,男子又对她实施强奸,直至当天中午12时30分才离去,离去时还拿走一些贵重物品。由于男子
蒙住自己双眼,小娟只能判断他会讲上海话,口中有酒气。

  经现场勘查,警方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身高在1.65——1.75米左右,有喝酒习惯,经济拮据。从犯罪嫌疑人会说上海话、作案时上身赤膊、在现场逗留12小时等情况来看,说明熟人或是附近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案发后第八天,——个姓谭的中年人进入了民警视野,此人40岁,就住在被害人隔壁。据谭某妻子反映,谭某平时喜好喝酒,最近又经常向她要钱。警方迅速向谭某工作单位了解,发案当日谭应上夜班,但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了假。民警遂将谭某“请”进派出所。经过6个小时的较量,谭某终于供认了犯罪事实:当日凌晨,谭某酒后回到家,翻阳台进入隔壁小娟家中,对其实施抢劫并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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