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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实例释疑⑧工厂没订单工资就停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韩志荣一家玩具厂的员工向记者反映:所在企业由于受国际市场影响,最近没有订单,结果工厂的部分生产线停产,老板说没有工开,暂时只能发给工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费。但厂方又不让人走,说等一下马上就有订单了,工人继续有班上。这些员工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
资处专家指出,对这种情况,《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是有明确规定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30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比如,假定该玩具厂的工资是按月支付的,假定该厂是本月10日停产的,那么即使工人在余下的十多天时间内没有工开,老板也必须按原来的标准支付工人的工资,而不能认为停产了,工人没活干,就只发生活费而不发工资。而到了下个月,如果工厂的部分生产线还是不能正常复产,而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又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就要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给劳动者。专家介绍说,目前广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684元/月。

  编后

  本报推出的“例释工资支付”专栏今天暂告一段落,如读者还有相关疑问,可以致电广东省、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热线电话12333、86012333进行咨询,对侵害劳动者合法工资报酬权益的行为,也可按上述途径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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