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女会计为挪用公款还债竟苦练领导签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6:2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兰州10月28日电(芮芬)一家企业的一位女会计为偿还个人所欠债务,竟然模仿公司主管领导的签字,多次挪用公司资金24万余元,后又骗取单位3名同事13.4万元。刚刚摆脱债务束缚的她日前被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刑。 身负近10万元债务的吕娜是广东省某公司兰州分公司的一名会计。工作中,她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份经由主管签字的账单,看到账单上的数以万计的资金数额,吕娜总是设想
2005年3月,吕娜的所作所为终于东窗事发。其公司主管领导发现吕娜多次假冒他的签名从公司挪用资金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今年7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吕娜犯挪用资金罪、诈骗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吕娜有期徒刑7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