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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猝死考场外考生获赔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1:40 新京报

  崇文法院进行缺席宣判,被告公联顺达表示上诉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因在高考考场外与停车收费员发生争执,王先生猝死在自己的捷达车内。王先生的儿子及母亲将北京公联顺达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联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2.8万元。昨日,崇文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赔偿近7万元。

  昨日上午9时,在公联公司无人到庭的情况下,法院进行了缺席宣判。法院认为,收费员汪新良与王先生因停车收费问题发生矛盾,双方采取正当方式处理。

  王先生死亡的原因虽系由其自身的疾病造成,但二人之间的争执行为导致其情绪激动,诱发了其发生心源性猝死。事发时收费员汪新良系正在履行职务行为,故应由其所在单位对王先生的近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公联公司支付王先生儿子及母亲医疗费、丧葬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6.5万余元,同时赔偿二人精神损失费各2000元。

  宣判后,原告代理人车先生立即给王先生的妻弟刘先生打电话,告知判决结果,刘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公联公司表示要进行上诉,此前在调解时,公联公司称从人道考虑可出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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