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设项目收“占道费” 相关部门指收费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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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3:20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见习记者袁堂红 记者陶海华)今年4月以来,南宁市西明村村委会向邕江清川大桥附近的渔民收取每年400元的费用,不少渔民难以接受,相关部门表示,此项费用不合理。 10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清川大桥王女士的养殖场,从渔场顺江东望,一字排开的渔场不见头。王女士说,该河段渔民有50多户。一渔场老板告诉记者,从1999年
据王女士介绍,她了解到邕江其他地段的渔民从未被收取管理费,沿江道路管理权不在村委,村委会没有理由收取他们的管理费,所以她一直拒绝交费。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渔民均交纳了该项费用。一渔民说,该村委会的人扬言,不交钱的话就割断渔民用来固定鱼箱的绳索。据了解,前段时间,来自都安瑶族自治县的一位渔民因为没交该费用而被割了绳索。 一渔民出示的收据上写着“×××交来沿江道路占用费400元”的字样,盖章单位是南宁市原永新区石埠镇西明村民委员会。 28日下午4时许,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该村张村长。张表示,这些渔场附近的地都是属于该村的,为了保护这些田地,村委会收取渔民一定的管理费理所当然,并且此项收费已经该村村委讨论通过。记者问收取道路占用费是否合理时,张村长称这些人在他们的地盘上走路就得交钱。 随后,记者联系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接到该村此项收费的报告。一位渔民则称,他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对方表示这个收费项目不合理。 编辑:韦怡 作者:袁堂红 陶海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