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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女友分手 敲诈情敌酿命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5:18 重庆晚报

  本报讯郑圣虎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伙同一帮人向她的新男友敲诈。新男友跳河逃跑,结果溺水而亡。10月19日,大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郑圣虎和王赐雨有期徒刑3年,并承担民事赔偿。

  经查,今年4月19日,郑圣虎对在茶馆上班的女友曾小平提出分手心怀不满,与茶馆老板商议后,欲对她的新男友郑朝栋实施敲诈,并邀约王赐雨等人帮忙。当晚8时许,趁郑
朝栋来茶馆接曾小平时,郑圣虎以搭摩托车到龙水镇为由,将他骗至复隆新村至龙铜公路的岔路口处,并向在此等候的王赐雨等人指认了郑朝栋。

  除茶馆老板留下补摩托车的轮胎外,其余人分乘两辆摩托车到达龙铜公路团结至龙水收费站前面200米处等候。他们以郑朝栋抢了郑圣虎的女友为由,对其进行殴打,然后问其是“公了”还是“私了(赔钱)”。郑朝栋同意“私了”,要求到茶馆去商量。在河边茶馆外,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再次殴打郑朝栋。郑朝栋跳入河中,次日被发现溺水而亡。

  法院审理认为,郑圣虎、王赐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殴打和威胁的手段敲诈他人钱财,致被害人溺水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见习记者张勇)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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