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被诬强奸入狱6年续:两名办案民警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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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王俊超案”有了新进展:昨天上午,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禹州市警方承办此案的两名民警涉嫌犯玩忽职守罪,被新密市检察机关批捕,现羁押在新密市看守所。新密检方透露,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已成立专案组,彻查这起冤案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问题。 昨天上午,禹州市公安局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初承办“王俊超案”的两
1999年11月,19岁的禹州市花石乡蜂王湾村青年王俊超被指控犯奸淫幼女罪获刑9年,随后被送进河南省郑州监狱服刑;2005年8月,经禹州市法院再审,王俊超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本报8月29日A07版和8月31日A11版分别以《“强奸犯”竟是“替罪羊”?》、《迟来的清白》为题详细报道了此案)。 “王志刚和尹进安是10月7日被批捕的,现被羁押在新密市看守所。”昨天上午,新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省政法委非常关注“王俊超案”的审理过程,已责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彻查这起冤案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问题。“这个案子涉及的人不少,公、检、法各级司法部门都有,但专案组会排除一切阻力,一查到底。”这名负责人表示,王志刚和尹进安被批捕,只是查处这个职务犯罪链条的开始,目前专案组正加紧侦查,等时机成熟将向社会公布调查及处理详情。 据了解,王志刚,男,37岁,大专文化,三级警督警衔,曾任禹州市花石乡派出所所长,捕前任禹州市郭连乡派出所所长;尹进安,男,35岁,大专文化,曾任禹州市花石乡派出所指导员,捕前任禹州市火龙乡派出所指导员。□记者孟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