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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单位吃午饭须领导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成跃文)近日,胶州市环保局推出一项廉政措施,要求外出工作人员中午就餐必须返回单位,有特殊情况需就地用餐的须经领导批准。“禁吃”新规推出后能否有效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该规定指出,外出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乡镇政府和企业午餐,特殊情况(如处理信访、连续检测、处理污染事故等)须经局纪委书记批准方可自行安排。同时,此规定直接纳
入季度考核中,对违反者要严格处理,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扣发年度奖金。

  “为了提高环保执法形象、办事效率,我们认为很有必要从一顿午餐做起,防微杜渐。”胶州市环保局综合科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由于业务原因,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得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执法,为了防止执法不公,他们很早以前就规定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不准在企业就餐,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最近他们通过工作人员出车情况的记录发现,外出工作人员在乡镇和街道办就餐次数比较多,为此,该局出台了这个“禁吃”规定。

  然而社会各界对此规定却持有不同意见,胶州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杜绝到镇政府和街道办去吃饭比较难,很多正常午餐应酬不是那么容易推掉的,况且吃饭有时候也可增进感情、方便工作。”而市民张女士表示,政府公务员就应该这样,同时她也对措施是否能够实施下去表示担忧。市生产力协会秘书长魏炳义教授认为,反腐倡廉从“禁吃”这样的小事开始,值得提倡。但能否真正操作起来,能否做到防微杜渐,还得看当事人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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