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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供热要给投诉“降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4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任金梅)今冬供热临近,供热费用上调将成定局,供热费用提高能否带来供热质量的提高呢?今天,记者从本市几家供热企业获悉,为搞好今冬供热服务,供热企业分析汇总了近两年在供热服务中所出现的十大投诉热点,表示将采取措施应对各类投诉,力保市民过个暖冬。

  据了解,近两年本市供热出现的十大投诉热点为:充水时误操作或供热事故处理不
及时、不得当、给用户造成损失;供热温度不达标或是室温连续徘徊在 16℃;安装施工质量不过关,工程完工后人走场地未清;入户服务时不执行服务规范,面积产生争议后,入户测量的面积用户不认可等。

  针对往年出现的这些投诉情况,本市供热企业均提前进行了分析研究,表示对用户需求将快速反应,精益求精、日事日毕.在供热初期和特殊时间(出现天气寒冷和压力不够等情况时),做好应急预案。出现投诉后,需1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采暖期开始后十日内,接投诉后5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在接到投诉后的 2小时即要到达现场处理。如用户对使用面积提出异议,可通过实地测量的办法解决。实地测量中对阳台面积的计算,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有隔墙(隔断)间隔的阳台不计算面积;隔墙(隔断)拆除后与房间等连为一体的阳台,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或地下室,其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标明使用面积的,按其使用面积计费;未标明使用面积的或无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50%计费。

  如用户对供热单位提供的服务仍不满意,可拨打青岛市供热行业服务监督电话12319或85736974由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相关的供热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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