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增值税发票,没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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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4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0月 28日讯(记者周鹏张伟通讯员郭永刚)今天,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今后,一般纳税人再想通过假身份证注册公司,然后到国税冒领增值税发票将遇到“克星”。今年10月,市国税联手市公安局,将其身份证比对的资料信息与市公安局户政处的资料进行“共享”,使身份证比对全面升级,如果税耗子想偷税或冒领增值税发票,共享系统将及时发出提示,向税耗子们说“不”。
据了解,“身份证比对”是指一般纳税人拿着工商部门下发的营业执照手续到国税部门领购增值税发票时,国税工作人员印证领取者身份的查验方式。 据了解,身份证比对在岛城全面“升级”后,在今年的专项检查中,共检查业户 1732户,查补金额 13921万元,查补税款 10198.53万元,罚款3058.4万元,移交司法机关38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