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强住失主家偷卖家产 失主离家半年终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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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55 辽沈晚报 | |||||||||
本报鞍山消息 (特派鞍山记者 韩涛 于雷) 二年前,鞍山张老汉的家被盗,偷盗者丁某被抓获。令马老汉意想不到的是,丁某被释放后竟然来到他家,埋怨他“不够意思”。随后丁某竟然经常住在马老汉家,没钱找马老汉要,最后又将马老汉家的东西几乎卖光。马老汉被迫离开自己的家,时隔半年马老汉终于报案。 31岁的丁某因为盗窃先后被教养过四次。二年前,丁某因盗窃马老汉家的东西被劳
从那之后,马老汉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丁某经常来到马老汉家住,并和马老汉要钱花,如果不给,丁某便辱骂、威逼、殴打马老汉,并且不让马老汉回家。马老汉没有办法,没有钱的时候,他便找邻居借钱给丁某花。由于房子被丁某占着,有时候还不让他回家,马老汉经常到别人家借宿。 为了防止丁某再来自己的家中,马老汉换了锁头,但是没有任何作用。今年3月份,马老汉在外边住了几天,4月初回家一看,丁某竟将他家的电视、洗衣机、电风扇甚至炉盖子等物品给偷走卖了。马老汉又换了锁头,可是没过几天丁某又撬门进去住了。马老汉被丁某欺压,由于害怕丁某打他,就跑到海城去打工了。 被丁某欺负了大半年,马老汉再也无法忍受了,毕竟自己的屋子让别人占着也不是回事啊。今年4月21日晚11时许,马老汉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随后警方对此案展开侦查,22日,民警在立山区一个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丁某抓获。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