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贯家产“吸”得无期相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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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0:0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近日,无锡市中院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殷祖强因贩卖毒品罪获判无期徒刑。这真的印了“万贯家产‘吸’得无期相伴”。 40岁的殷祖强曾经也有过自己的美满家庭,他早年经商,开服装店,投资歌舞厅,有相当殷实的资金积累。然而,殷祖强染上了毒瘾后,越陷越深,吸光自己的家财,吸光了妻儿的亲情。1997年他因贩卖毒品罪,被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
今年3月7日殷祖强归案后,法院审理查明殷祖强采用手机事先与吸毒人员联系的方式,以较高的价格向他人贩卖毒品2次合计18克,第三次其准备再向吸毒人员贩卖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殷祖强身上及其租住地查获毒品海洛因共计90余克。 (华俭学小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