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7号昨被强制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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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0:00 东南早报 | ||||
钟楼片区居民大部分春节前可回迁 早报讯(记者江海苹胡彦明文/图)昨天6时30分,市区钟楼片区拓改工程最后一座拒不搬迁的被拆迁户———西街7号房屋被实施强制拆除。
当天上午,现场周围拉起了警戒线,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城监执法人员正在把西街7号屋内遗留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理,由公证人员统一清点、登记造册。 物品清点完毕后,城监执法人员抡起铁锤进行拆迁。等人员全部撤出房屋后,机械“怪手”对房屋墙体进行拆除。一会儿,紧挨在一起的西街7号和9号房屋就土崩瓦解。 市政府副秘书长洪伯山告诉记者,钟楼片区拓改工程是名城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整个拆迁进展顺利。到10月28日下午两点,西街9号业主签订协议。29日上午强制拆迁的实际只剩7号业主。目前,钟楼片区大部分建设已经封顶。除了当天正在拆迁的南1片区1700多平方米的房子将在明年3月底回迁安置外,其余的钟楼片区北区4000多平方米在元旦可进行回迁安置,南区的其他房子将在春节前进行回迁安置。 新闻回顾 根据相关法院民事判决书,鲤城区西街7号房屋系祖遗产业,归陈某所有,鉴于陈某已死亡,其房屋由其妻林某及子女共同继承。在西街保护建设工程实施拆迁时,拆迁人泉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与林某及其子女经协商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今年8月15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市房管局申请行政裁决,市房管局按照程序进行审查、受理;并于8月16日向林某及其子女依法送达《提出答辩通知书》、《行政裁决申请书》副本及《行政裁决举行质证通知书》,被申请人未提出答辩和参加质证会;质证会后,市房管局按程序通知双方进行调解,但林某及其子女未说明理由拒绝调解。为确保钟楼片区改造工程顺利完成,市房管局于8月30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裁决林某及其子女应自收到行政裁决书的15天内搬离该房屋,并将其房屋交给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实施拆迁;林其及其子女的房屋可实行产权调换、拆一安一,按评估价人民币708795元与按选房顺序号选择的安置房评估价结算差价,或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但在裁决规定的时限内,林某及其子女未将房屋腾空并由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实施拆除,因此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便于9月15日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行政强制拆除西街7号房屋。 9月19日,市房管局召开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听证会,但林某拒绝到会。听证会后,市房管局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对该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市政府于本月8日作出决定,对鲤城区西街7号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