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狂徒持菜刀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1:4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震平 实习生 侯银刚 蔡天华)昨日记者从陕西省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发生在2004年4月9日的西安市临潼区特大灭门凶杀案两被告日前被依法执行枪决。

  DNA锁定嫌疑人

  “那天晚上,我忽然听到嫂子(贺西宁)的叫喊声,出来看见有人在殴打她,二楼
走廊上还躺着一个人,我当时吓坏了,赶紧回屋给我哥(郝永强)打电话,但是却发现家里的四个人,三人已经死亡。”回忆起一年前那个可怕的夜晚,幸免于难的郝虎强之妻朱某的眼中仍充满了恐惧。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接报警后遂立案侦查,发现案发当晚在临潼区渭北医院治疗手外伤的两名男青年见死者被送往该医院后突然失踪,嫌疑较大。现场走访获知,两人的特征与临潼区交口镇交口村火巷组的钟康及街东组的袁林涛十分相似,即对医院所留血迹和现场血迹与嫌疑人钟康、袁林涛的家属作DNA鉴定,经鉴定确认作案嫌疑人系钟康、袁林涛,公安机关即通过互联网通缉抓捕。

  青岛落法网

  2004年4月27日13时许,青岛市有市民反映在该市李沧区升平路附近有两名青年形迹可疑,当地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调查,将其中一名男青年抓获。在被查获的男青年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有名为钟康和袁林涛的两个身份证。经审查,被抓获青年供称名叫袁林涛,男,20岁,陕西临潼区交口镇交口村人,并供述逃跑的男青年即为钟康。

  当地警方通过公安网查询后发现,两人为西安市2004年4月9日入户抢劫杀人案的在逃犯,特征亦与该案协查通报所刻画的嫌疑人特征相符。当地派出所会同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深入审查袁林涛的同时,组织警力对钟康可能落脚的旅馆、网吧等场所进行清查,于2004年4月28日零时许,在“瑞雪网吧”内将钟康抓获。

  手持菜刀狂砍4人

  据两人交代称,2004年4月9日21时许,钟、袁二人经事先预谋,携带购买的菜刀两把,驾驶所盗窃的摩托车到西安市临潼区油槐乡南杨村前付组张淑莲家,以卖破烂为由骗开大门,进入张淑莲卧室,趁其不备持菜刀猛砍张的头、面部,致张当场死亡;张的儿子郝虎强听到呼救后,在下楼时又被二人持刀砍死在二楼楼梯拐角处。二人随后又发现楼下的张的大儿媳妇贺西宁,钟康即上前追至贺的卧室内,持刀在贺头部猛砍,袁因刀已砍坏,持铁棍在贺的头部猛击,致贺当场死亡。后袁又持铁棍在被惊醒的贺西宁之女郝敏头部猛击一棍,致郝敏受伤。

  行凶之后,二人从张淑莲住处抢走人民币3800元,驾驶摩托车仓皇逃离现场,去临潼区人民医院渭北分院为钟康治疗作案时受伤的左手。正在治疗时,三名被害人也被送到该院,二人趁机逃离该院。

  驳回上诉 执行死刑判决

  两名案犯被青岛警方抓获后移交给西安警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被告死刑。然而两人不服又上诉至陕西省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关于钟康的出生年月有派出所证明材料证明其出生年月应当是1985年12月26日,故钟康系未成年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袁林涛在警方不掌握钟康行踪的情况下,交代了钟康的藏匿地点,有立功情节,但其与钟康共同预谋并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行为“积极”,共同致三人死亡,一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故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驳回二人的上诉请求,决定依法维持原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