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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身份有“问题”违规代理遭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我向省司法厅举报两名律师违规代理,没想到几天时间就得到答复了。”近日,本报热线接到了邛崃市民范先生的来电。范先生说省司法厅已电话回复查清了两名律师违规代理的问题,而且收回了两人的律师执业证。

  庭审现场 律师是公务员

  范先生今年4月因一起行政官司状告邛崃市社保局,法院开庭时,社保局代理人赵云辉系四川众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身份受到范先生的当场质疑,范称赵云辉实际上是邛崃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法院当时就要求赵退庭。范先生表示,在另一起民事诉讼中,邛崃市人民医院退休职工杨某某发现邛崃市司法局现职工作人员张志林也是众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怎么能既是国家公务员又是律师呢?”10月17日,范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四川省司法厅,26日上午他得到了省司法厅收回两人律师证的正式答复。

  及时调查 收回律师执业证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龚毅。龚毅称张、赵二人是邛崃市原国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该律师事务所转成合伙制后改名为四川众旺律师事务所,转制后两人都回到了邛崃市司法局,但因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邛崃市司法局没有收回两人的律师执业证。调查发现,张志林在2003年办理了之前接手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之后就只承担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代理工作,没有办理非法律援助案件。赵云辉应邛崃市社保局的要求,免费为其代理了范先生状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中其身份受到范的质疑,随即退出了该案代理。10月24日,邛崃市司法局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将两人在四川众旺律师事务所注册的律师执业证收回并上缴省司法厅。

  据龚毅解释,我国律师一般分为社会律师、军队律师以及正进行试点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可从事法律工作,兼任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实际就是公务员,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但是公职律师不能面向社会,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并非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兼做执业律师,他们可以做公职律师。修改后的《律师法》将有可能确认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本报记者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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