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四天不归父亲追赶摔断腿 网吧该不该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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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7: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饶纯武 报道:儿子四天不归家,父亲苦苦寻找,终于在网吧将其找到。儿子逃跑,父亲下网吧的楼梯追赶时不慎摔断腿。伤者询问,网吧是否要承担责任? 陈先生家住东西湖,有一个15岁的儿子在上职校。10月22日星期六,儿子没有归家。陈先生到儿子的学校去问,得知学校并未上课。
陈先生开始在家附近寻找,一直没有结果。直至10月25日晚,他才在东西湖四支沟一大型网吧内找到正在上网的儿子。儿子见状撒腿就跑,陈先生赶紧追赶,在下楼梯时,一脚踩空,摔伤左脚踝关节。经检查,已造成粉碎性骨折,医药费需2.5万元。 陈先生说,他的儿子是未成年人,网吧容留上网明显违规。且网吧的台阶,只有大约0.15米宽,明显低于正常的宽度。无钱医治的陈先生问,网吧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律师认为,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应由文化部门对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同时,网吧的楼梯宽度,低于有关国家标准,与陈先生摔伤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