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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致使女友母女俩身亡 樊某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9:2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樊某酒后驾驶制动不合格的机动车辆,夜间高速行驶,发生恶性交通事故,致使乘坐在车内的女友和女友的母亲身亡。

  据了解,樊某于2001年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但直到2005年3 月,他才从单位获得独立驾车岗位。2005年6月12日,樊某驾车与女友小刘及小刘的亲戚十几人去平安钓鱼,傍晚回
到西宁后,一同到饭店吃饭。樊某为增进与女友家亲属的关系,到饭店后便称今天非常高兴,提议喝点酒。有人劝他说,开车不要喝酒。他说车已在停车场内放好,之后,樊某便与众人喝了3瓶白酒。

  晚上10时许,酒席结束。为博取女友的欢心,讨好未来的丈母娘,樊某将已放在停车场内的2000型“桑塔纳”牌轿车又开了出来,要送未来的丈母娘回家。小刘的母亲陈某念樊某一片热心,虽知樊某已喝多,但不愿伤他的面子,便与女儿一同上了车。在公路上,樊某开得飞快。40分钟之后,车行至小桥大街十字路口125米时,车辆失控,冲上公路隔离带,车辆右侧撞向高速公路立交桥立柱,致使小刘及小刘的母亲陈某颅脑损伤,二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与单位一同承担了对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作者:白贤林 宋毅民 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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