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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为向男友支付分手费偷窃室友59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06:39 北方晨报

  本报讯 高泰 记者常琳报道 “警察先生,我把同寝室同学的钱拿走了,现在她还不知道是谁拿的。我非常害怕,想请警察先生帮我把钱还给她。”在铁东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内,一名女大学生不住地央求民警。为了支付昔日男友提出的分手费,女大学生芊芊盗走室友的银行卡,偷偷取出5900元钱为自己的恋爱买单。昨日,记者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芊芊因盗窃罪被处罚金5000元。

  今年20岁的芊芊是鞍山某高校大三学生。在同学和老师眼里,她是名非常优秀的学生,在学生会担任重要职务。芊芊和男友因性格不合分手后,今年2月,男友向芊芊索要恋爱期间为她支出的费用,芊芊同意还给其人民币5000元。由于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又不好意思向家里开口,芊芊一直为这5000元钱苦恼不已。小娜和芊芊同住一个寝室,在一次闲谈中,芊芊不经意间得知小娜的信用卡密码。此后芊芊突发奇想,想从小娜的银行卡里提出5000元钱,等以后有钱时再偷偷还回去。她一边想一边安慰自己:“这只是临时借用,不算偷。”今年4月8日下午2时许,芊芊趁宿舍无人,将小娜放在床头柜里的钱包拿走,并盗走两张银行信用卡。在8日和9日两天内,她从小娜的银行卡里提走了人民币5900元。

  9日,小娜发现自己的钱包和

信用卡都不见了,到银行一查发现信用卡里面的5900元钱也被人提走。回到宿舍后,小娜生气地在寝室里大喊大叫,并怀疑是同寝室的人偷走的。芊芊心里非常害怕,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4月12日下午,她拿着5900元钱来到站前派出所,想通过民警帮忙把钱还回去。芊芊到派出所后不久,小娜到另一家派出所报了案,民警通过银行的监控录像查找线索,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是芊芊。

  法院经审理认为,芊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合法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她能自动投案并供诉犯罪事实,法院以盗窃罪对芊芊判处5000元的罚款,芊芊所在学校也对其处以留校察看一年的处罚。

  (文章所用人名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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