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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离婚后患上抑郁症 五楼窗口推下亲生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1:11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小学女教师离婚后患上抑郁症,怕自己“想不开”自杀后,唯一的女儿活在世上受苦,就先将女儿从5楼窗口推出,导致女儿坠地身亡。日前,该女老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本市检方提起公诉。

  据检方调查,今年38岁的陈芸大学毕业后,被分到本市某区一所小学任教。几年前,因家庭矛盾她与丈夫分手,独自带着女儿玲玲生活。后来,陈芸为了女儿,又与前夫住到
一起。

  最近两年,陈芸的心情突然变得很糟,经常怀疑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并多次对外人表露自己“活不下去了”,想一死百了。后在前夫及他人劝解下,她的自杀念头才有所打消。

  但到了今年下半年,陈芸“解脱”自己的念头再次萌生。不过,她担心自己死后,已经13岁、正上初二的女儿玲玲没人照顾,活着受苦。于是,她多次劝女儿与她一起跳楼自杀。听了妈妈要寻死的话,玲玲每次都会吓得大哭不止。她拒绝与妈妈一同赴死,并且还多次劝妈妈到医院看心理医生。可陈芸却听不进去。

  检方调查表明,今年8月13日,前夫不在家,陈芸再次产生非死不可的念头。换上一身新衣后,她在家里等女儿放学回家。傍晚6点左右,玲玲回到家里。陈芸拿出一套当天为女儿买的新衣,让玲玲换上。失去理智的陈芸不顾女儿挣扎,强行把玲玲拖到厨房,打开窗子,将玲玲从5楼推了下去。

  楼下邻居听到“轰——”的一声响后,纷纷开窗或出门查看,发现坠地的玲玲已经没有气息,忙打电话报警。还有一部分认识玲玲的人,则撞开玲玲家的门,及时制止了陈芸准备跳楼的举动。次日凌晨,玲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9月30日,陈芸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经法医鉴定,陈芸患有抑郁症,作案时有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面对办案检察官,陈芸一次次流泪,不停地说:“当时我怎么就这么狠……”

  本案承办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说,虽然小学女教师陈芸的杀人动机是因为对女儿的“爱”,但最终,她难逃故意杀人的罪责。

  该检察官说,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从各国的司法实践看,胎儿脱离母体,能够独立呼吸,就有了生命,具有了生命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否则就构成了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对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文中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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