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三万中学生有了义务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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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1:1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章华)丰台区教委昨天透露,该区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以来,已有44名律师走进49所中学,3万余名学生拥有了自己的律师。 丰台教委和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合作,学校颁发聘书,律师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面向学生、教师开展法律讲座;参加个案调解;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而且这些都属于公益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丰台八中、北京十二中第一分校法律顾问梅启华律师表示,学校内的纠纷通过律师的调解大多不用走向法庭,对学校、老师、学生都是一件好事,经济、有效。 卢沟桥中学法律顾问陈律师表示:“律师和别的行业一样有竞争,热心于公益事业、诚信而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才有好的声誉,也就能得到委托人的信任,对今后的发展是很有好处的。”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