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人员”进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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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2: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实习生洪文娴)今年12月1日起,广州将正式实施《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此项法规首次将广州市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范围,为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提供另一种选择,进一步完善了广州市的社会保障制度。 该《办法》主要是针对那些流动性大,一直没有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障的灵活就
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着重保障参保人的住院和特殊门诊的医疗需求。其住院和特殊门诊项目医疗保险待遇,与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待遇一致,管理办法也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 截至去年底,广州市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约35万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约110万人,还有相当数量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实施后,将有逾百万人受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