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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短信”背后的利益默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27 温州都市报

  坑钱短信新圈套,网络公司发绝交短信骗财:“换个号码给你发短信就不认人啦,我们难道朋友都没得做了吗?”中国电信工作人员提醒记者,只要不回复不回电,一般是不会被扣费的。(10月23日《江南时报》)

  “忽悠短信”已经成了侵害消费者生活安宁权的“信骚扰”,这是一个信仰“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的社会,通信自由包括权利人进行通信的自由,当然也包括权利人有权拒
绝接受未经其同意的信息,但在“忽悠短信”的围攻里,你只有被迫接受阅读的“自由”;更关键的是,红色的、黄色的、黑色的“忽悠短信”有的可能违反了刑法、行政法规等法律,有的则违反了广告法、电信管理条例等法律,还有的则违反了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奇怪的是,在一面是喊打不息的民怨里,一面是运营商高调督察、自律的宣言下,它们依然生生不息。是谁默许了短信乱局呢?

  治理“忽悠短信”需要软硬兼施:既要有刚性的行业规范,也要有运营商的强力监督。目前虽然部分省市已经制定了《电信管理条例》,但由于这些法规属于地方性行政法规,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力道有限。

  谁来告诉我,哪些短信一定不能回复不能回电呢?当小偷泛滥,我们要做的仅仅是学习“防偷秘籍”吗?往者不可鉴,来着尤可追。看来在成熟理性的短信市场到来之前,我们只能奔走相告———不要回陌生人短信。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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