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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院徽被控抄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45 北京日报

  最左侧图形为故宫院徽,右三个图形分别为三个设计师参选作品。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故宫博物院将历史上首次选用的院徽标志对外正式公布后,在引起社会关注的同时,也引来三名设计师的质疑:他们均指责该院徽抄袭了自己设计的作品,已构成侵权。昨天下午,这三起案件在市二中院合并审理。三名设计师共向故宫博物院及该院徽的设计公司提出索赔13万元。

  昨天,原告安徽工业大学工业设计系教师朱岩岳、西安设计师项百平都亲自出庭,另一原告厦门一设计公司工作人员、香港人洪清淇则由其两位代理律师出庭。

  原告:院徽抄袭自己作品

  去年6月,故宫博物院向社会征集院徽标志,三位原告都参加了征集活动。设计师朱岩岳说,他设计出了以“宫”字为基本元素、进一步演化成矩形结构的标志。历经一年的征集与评选公示后,今年5月,故宫宣布在全国征集的2788件院徽设计图稿无一入选。

  “今年7月18日,故宫突然宣布其委托北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新院徽‘出炉’”。朱岩岳称,经对比发现,公布的这个院徽与他送选的作品,在设计说明及具体表达方式、实质内容上都很相似。他认为,故宫博物院委托设计公司进行设计是发生在收到他的应征作品之后,设计人员也承认在设计过程中故宫提出过修改意见。因此,设计人员接触了他的作品并抄袭了其实质性内容。

  在法庭上,朱岩岳请求法院判令故宫博物院停止使用中选院徽,通过故宫网站或其他媒体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等。另外两名原告也分别表示,他们的设计中以“宫”字为基础的创作被抄袭,香港的洪清淇还直接提出,故宫博物院“这次院徽征集活动就是个骗局”。

  被告:“宫”字形古已有之,不能体现独创性

  被告之一的北京理想创意公司,当庭展示了公司著名邮票设计师邵柏林20年前设计的国画及邮票套张。他们表示,这次设计的院徽就是根据这两样作品得到的灵感。并称,公司只是在创作过程中征求过博物院的意见,这是正常规律,与共同设计是两个概念,并没有合谋抄袭。

  故宫博物院也表示,朱岩岳作品中的“宫”字设计是以篆书变形设计为基础,根据篆刻字典中的记录,“宫”字就是这样的字形,古已有之,朱岩岳的作品运用了公共元素,不能体现他的独创性。院徽也采用这种变形不属于实质性相同的范围,所以不属于抄袭。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至下午6时30分结束。3名设计师表示可以接受调解,故宫博物院则表示要回去商量一下。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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