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威胁事主 发帖子散布“黑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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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5:12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吉学刚)一无业男子多次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威胁他人,还在网上散布所谓的“黑幕”,迫使他人向其指定的账户内汇入了5万元,该男子实际支取了2000元。日前,该男子被本市和平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年近四十的无业男子李某,1988年曾因盗窃被劳教1年,1991年因犯流氓罪和抢劫罪被判刑8年,2003年11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7个月。今年4月,李某又开始作案。他多次
李某采用发手机短信并通过网络发帖文的手段,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构成犯罪。并且,李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赃款已全部追回,未给被害人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可酌情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