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购物投诉增近7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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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1:14 新京报 | |||||||||
北京12315提醒网上购物应保留好电子版的交易协议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昨天,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市消协公布的上月投诉分析显示,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形式成投诉热点,相关投诉也在增加。12315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应保留好电子版的交易协议,电视购物则要留意票据盖章的所在地。
据介绍,网上购物的商品质量责任难以认定,商品有瑕疵、商品实际性能与网站宣传不符等是网上购物出现的主要问题,上月受理相关问题咨询66件、投诉1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7%. 一位消费者反映在网上购买了一台数码相机,经厂家鉴定是假冒产品,但要求赔偿时网站却推脱不给解决。另一位女士投诉,按照电视广告订购热线在北京某公司订购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公司推卸责任,核实票据后才得知发票竟出自上海一家公司。原来北京这家订购公司只负责登记商品订购信息。 市12315有关负责人指出,网上购物通常采用汇(寄)款的支付方式,购物凭证仅为汇款单,而汇款单只注明了寄款事项,不能体现出是何种交易行为,同时这种非现场购物形式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得不到保证。 权威提醒:网上购物时,一定注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可多方了解所需商品性能、价格等再决定购买,收货时当场仔细验货。 另外,电视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一旦购买商品后发生纠纷,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须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