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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母男子一审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2:21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付艳)虽然宋利秋杀人时犯有精神病,但朝阳法院还是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昨日朝阳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查明,今年4月11日,宋利秋给其母亲打电话到家中给自己做饭,后因怀疑母亲是鬼,他用手击打母亲的脸部,挤压胸腹部,造成67岁的母亲死亡。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宋利秋处于焦虑抑郁状态,控制能力不完全,被确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法庭审理中,宋利秋说杀人时正处于犯病期间。

  朝阳法院认为,宋利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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