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男子一审被判14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2:2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付艳)虽然宋利秋杀人时犯有精神病,但朝阳法院还是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昨日朝阳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查明,今年4月11日,宋利秋给其母亲打电话到家中给自己做饭,后因怀疑母亲是鬼,他用手击打母亲的脸部,挤压胸腹部,造成67岁的母亲死亡。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朝阳法院认为,宋利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