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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绝同房被丈夫划伤脸 欲告其婚内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2:32 兰州晨报

  本报平凉讯 (记者袁瑛) 今年20岁的丽丽(化名)是平凉市崆峒区大寨河乡寨子村农民。2003年10月,18岁的丽丽与同乡17岁的男子马某经人介绍结了婚。婚后第28天,丽丽因身体不适拒绝与马某发生关系,马某打了丽丽,并强迫丽丽发生了关系。2004年6月26日,丽丽再次拒绝与马某同房,恼羞成怒的马某将丽丽的双手反绑后,在其脸上用刀片划了数十道血口子,导致丽丽毁容。案发后,丽丽的家人向警方报了案,法医鉴定为轻伤。2005年7月5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丽丽及其家人不服,准备
申请抗诉。丽丽的代理律师靳鹏表示,马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迫丽丽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婚内强奸罪,他们将通过法律追究马某“婚内强奸”的刑事责任。

  事件——拒绝同房惨遭毁容

  2005年11月1日,记者在丽丽家采访时,看到丽丽虽然经过

医院治疗后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但脸部的刀痕仍清晰可见。提起那段噩梦般的婚姻生活,丽丽泣不成声。

  2003年7月,18岁的丽丽经人介绍与17岁的同乡青年马某认识,同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马某常因琐事对她大打出手。婚后第28天,她因身体不适不能与马某过夫妻生活,结果引起马某的不满,一番拳脚后,马某将浑身青紫的丽丽扔到床上,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等身上的伤好转后,丽丽回娘家住了几天,随后的日子里,马某又以丽丽不想好好过日子为由,动辄拳脚相向,变本加厉地折磨她。

  2004年6月26日晚,马某又因琐事与丽丽发生争吵,并强迫丽丽发生关系,丽丽坚决不从。僵持到次日清晨6时许,恼羞成怒的马某将丽丽的双手反绑,用毛巾塞住她的嘴,持双刃刀片在她的脸上刻划,每划一下,马某就问一句:“你爱我吗?你恨我吗?”当脸上被马某划得血流不止时,丽丽晕了过去。等她醒来时,已被父亲送到了平凉市第二医院。丽丽说,她的面容已被马某毁了,她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生活,怎样面对未来。

  宣判——恶夫领刑婚姻解除

  丽丽遭毁容后,其父即向崆峒区公安局大寨派出所报了案。民警在马某家调查取证时,马某对因不愿同房划伤丽丽脸的事实供认不讳。2005年6月1日,马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逮捕,同年7月5日被崆峒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同年9月,丽丽向崆峒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解除与马某的婚姻关系,同时要求马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审理查明,丽丽与马某于2003年10月自愿登记结婚,当时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共同生活期间,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未生育子女。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时,欺瞒领取的结婚证书形成的婚姻关系无效,且至今法定的无效情形仍未消失,故对其婚姻关系应确认为无效。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院裁定丽丽与马某的婚姻关系解除,马某赔偿丽丽精神损失费2000元。

  受害人——申请追究婚内强奸

  法院宣判后,丽丽悲喜交集。11月1日,丽丽告诉记者,虽然马某已被判刑,但她觉得法院只认可“故意伤害”似乎不妥,还应追究其“婚内强奸”的刑事责任。丽丽的代理律师靳鹏表示,目前他们已准备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请求执法部门追究马某的婚内强奸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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