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港澳游办证程序详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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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0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张良)昨天,记者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看到,一些市民在申请办证时显得手忙脚乱。现场的民警告诉记者,市民按“六步走”的程序就能快速地办好个人港澳游业务,不满14周岁的也可申请办证。 第一步 领取申请表
居民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服务大厅后,先到服务台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 不满14周岁的居民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 第二步 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身份证须填写18位号码。 第三步 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 申请表内容填好后,申请人要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申请人将一张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头像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务大厅里有照相服务点。 第四步 到银行交费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附近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第五步 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 申请人持银行交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大厅工作服务台交验资料,并回答民警有关询问。完成申请手续后,取《回执》单,上面有工作电话。 第六步 取 证 按规定,个人港澳游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等证期,可以拨打《回执》单上的咨询电话询问办证的进展程度。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申请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到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纬二路18号丽山大厦)领取。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申请人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大厅(纬四路88号)领取。选择邮政方式领证的,申请人要在申请表上填写清楚投寄地址等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