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工伤认定超过时效一职工摔骨折难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1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1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王效锋 傅道津)一职工在工作中摔成骨折,由于未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也超过了时限,因此法院难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2002年12月4日,王某工作中从货车上摔下,经诊断为右胫腓远端开放粉碎性骨折,当即住院治疗43天。

  自2004年6月起,王某先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因超过工伤认定时限未成;同年6月25日,王某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申请时限为由,不予受理。王某不服,向历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赔付各种费用共计93271.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受伤后未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故王某要求单位支付工伤津贴并发放各项工伤待遇的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最后,法院只判决王某在审理中做伤残鉴定所花的2000元鉴定费由被告负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