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问题开心果”欲想检测样品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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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20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1日讯(记者 徐传强 实习生张娜)王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包开心果,回家吃后发现开心果是变质的。对此,商场提出赔偿两包的处理意见。王先生担心变质的开心果可能会对孩子身体不利,因此提出进行检测。但相关质检部门称,“样品不够”。此时,商场已经把相关的产品下柜。王先生顿时没了主意。 王先生告诉记者,10月中旬他在一家商场给孩子购买了一包开心果,回家孩子吃过
王先生对商场的赔偿并不同意。他认为,孩子已经吃了变质的开心果,可能对身体有不良影响,于是拿着这包开心果来到济南市食品检测中心。结果被告知,因样品太少,不能检验。王先生再次来到商场,希望能再多买一些,却发现同类的开心果已经下柜了。 今天,记者拨通了该商场一位姓张的经理的电话。张经理说:“那包开心果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已经拿去检测了,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不便接受采访。”随后她以开会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源达明华律师事务所的李丹律师。他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场赔偿王先生两包开心果是合理的。如果孩子吃了食品真的有不良反应,那需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来证实孩子的身体不适与吃该食品有关,这样才能要求商家进一步的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