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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军用设施 获刑二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向明 王玉康 记者 杨在文)郑某冒充军人,将一段军事通信电杆拆除后卖给废旧物资贩子。日前,崇州法院一审以破坏军事通信设施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二年。

  郑某是从事废旧物资买卖的个体户,看到温江永胜镇到崇州崇阳镇之间有一段备用的军用通信电杆等物,去年年底,郑某先是伙同李某冒充军人找到买主,收取2100元定金后,雇人拆除自温江永胜到崇州崇阳段的全部备用军事通信设施。随后,公安机关抓获郑某,
追回被盗电杆、电线等。

  法庭审理认为,郑某倒卖的军用设施虽未使用,其行为仍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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