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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救助难以解决困难职工“大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3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从去年12月至今,我们工人门诊已接待困难职工和劳模1400余人次,他们都享受到了医院推出的优惠政策。”10月27日上午,在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人门诊的孙培强医生谈起困难职工看病难,颇有些感慨。他说:“有些职工因为家中困难,虽患重病需要住院,但还是回了家。”

  眼下,困难职工看病难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此,近年我省在困难职工中推行了
医疗保险或医疗补充保险制度,但由于一些企业无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享受不到正常的医疗保障待遇,以致出现了职工“有病不敢医”的问题。烟台某区总工会曾历时50多天开展劳模状况调查,结果发现,全区492名各级劳模,家庭困难的竟占15.3%。

  针对上述情况,我省各级工会出台了医疗救助卡等救助措施,如济南市专门设立了工人门诊和零利润大药房,凡来此就医者可免收挂号费用、专家费、病历工本费等,做CT、胸透、心电图等优惠30%;住院时入住固定病房,相关费用优惠20%。德州市在为部分困难职工和劳模办理医疗补充保险的同时,采用“工会加医院”模式,走出了一条利用社会医疗资源解决困难职工看病难的路子。但记者也了解到,工会推出的医疗救助卡等,实际效果并不太理想。因为无论是医院还是药房,都有赢利的压力,偶尔减免还可以,日子一久肯定吃不消。这些措施只能应付小病小灾,一旦遇到大病,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此,省总工会有关人士指出,现有的工会医疗救助措施,起的还只是拾遗补缺、救急济难和辅助补充的作用。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现在许多企事业单位应参保但未参保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虽已参保,但保障标准过低,光靠工会很难真正解决问题。解决困难职工看病难,最根本的还是靠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医疗保障才是治本之策。此外,还应积极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如江苏南京提出,对于已经破产或开始实施关闭等的困难企业,有关部门可将产权转让收入用于解决企业缴纳相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如果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在首次缴费不低于应缴款项60%的基础上,经担保在两年内缴清。有关人士认为,上述措施大大减轻了困难职工参保时资金不足的问题,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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