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绑架亲表弟 害怕暴露杀人抛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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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李生李标原是一个人 黄叶华摄影 本报海口11月1日讯(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六亲不认的苏忠义(去年已伏法)与同伙绑架自己的亲表弟,索要20万赎金,因害怕暴露杀人灭口。今天上午,潜逃近2年的苏忠义同伙李生被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15日,因为经营惨淡,租住在海口市南联路一招待所的李生与同伙苏忠义、王志雄(另案处理)密谋,决定绑架苏忠义的表弟吴某以勒索赎金。当
19日上午,3人又分头行动,由苏忠义到吴家打探消息,王志雄、李生到偏远地方打电话向吴父勒索赎金,并将赎金降至16万元。19日晚至20日凌晨,苏忠义与李生又多次打电话向吴父索要赎金,并不断变换交赎金地点。20日上午,王志雄、李生因担心吴家已报警,相继潜逃。苏忠义仍不甘心,继续给吴父打电话索要赎金,并将数额降至6万元。20日晚8时许,当苏忠义在海秀路金牛岭公园门口再次打电话索要赎金时,被公安侦查人员抓获,去年已认罪伏法。 2005年4月18日,公安侦查人员在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山海居委会山尾村,将已改名为李标,藏匿近2年的李生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生与同伙苏忠义、王志雄相互勾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天, 李生不服一审判决,决定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