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5万元副县长被判4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0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私分10万公款副县长受审》追踪 本报讯 (特约记者苗志勇记者路明)轰动巴中市的原平昌县副县长代应涛贪污公款案(本报曾报道)近日宣判,代应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原巴州区经贸委工会主席兼财会科科长何水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代应涛在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巴州区经贸委主任时,与单位会计何水清、出纳赵荣华成立巴州区经贸委会计公司,从区经贸委的账户上转账31.6万元到该公司的账户上。2005年3月16日,何水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代应涛、赵荣华先后4次以解决通讯交通补助费、争取工作经费的名义贪污公款106350元(代应涛先后分得52350元,何水清分得27000元,赵荣华分得27000元)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不久,代应涛和何水清分别退还了赃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