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30天内保姆迁出讼争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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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0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房产赠保姆引发疯妇监护权之争》后续 本报讯(记者陈章采)本报追踪报道的自贡市二医院退休职工、精神病患者曹德辉的监护人与曹的保姆黄远彬的房屋争夺战日前终于结束。自贡中院终审判决:驳回黄的上诉,维持自流井区法院作出的判令黄将房产归还曹德辉的一审判决。
今年7月,自流井区法院判决被告黄远彬将自流井区郭家拗街海潮寺4组19号房返还原告曹德辉,并于判决生效起30日内迁出该房屋后,黄远彬上诉称,讼争房屋属于张光铨婚前继承财产,赠与是曹德辉真实意思的表示。黄向张支付了购房款,属于买卖,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自贡中院审理后认为,房屋属于曹德辉夫妇共有财产,张光铨将其赠与上诉人,严重侵害了作为精神病患者的曹的合法权益,赠与协议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