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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个人游”开门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2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港澳个人游”开门红(图)

  办理“港澳个人游”手续的市民排起了长队

  ■本报记者张墨寒摄新闻背景:今年前8个月辽宁赴港澳游达到7.2万余人次,日前国务院批准了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从11月1日起可以开办“港澳个人游”。

  晨报讯(记者冯勇)73岁的沈阳市辽中老人白守玉即将实现个人赴港澳旅游的梦想。

  昨日,是沈阳开办“港澳个人游”的第一天,截至当日17时,418名沈阳市民在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了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

  73岁老人实现梦想

  白守玉老人的儿子在广州做生意,一直都想带自己的父母到港澳地区走一圈。

  “儿子给咱拿钱,可是以前个人不能去,要去就得跟旅游团走,可年纪大了挨不了那份累。”白守玉笑着说。

  白守玉夫妇在递交了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并交纳了140元的办理费用后,1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港澳通行证了。

  现场一分钟办理一位

  尽管开通了8个窗口办理,但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金园大厦三楼的办理大厅内还是聚集了近百名等待办理手续的市民。

  办理者只要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后到办理处照相,然后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并交纳办理费用即可。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郭春晓说:“照相后,平均每个人的办理时间在一分钟左右。”

  “从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已经有418名市民办理了这项业务。”郭春晓说。

  办理首日有人被“拒签”

  首日办理“个人港澳游”的市民中也出现了“拒签”的情况。“一部分是因为一些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的审批意见。”郭春晓说,“另外,也发现少数人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据了解,这些人多数是涉嫌犯罪被限制离开居住地或法定不许出境的人员。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审批备案系统,冒名顶替者绝对不可能蒙混过关。”郭春晓说。

  申请“港澳个人游”要注意

  出入境管理处提醒“港澳个人游”申请人注意:

  首先要选择合适的申请时间从现在开始每周一至周五的8时30分到16时都可以办理,不必抢在开办前几天一窝蜂地办理。签注的有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和两次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各停留7天。申请人可自行从开放口岸往来港澳地区。“港澳个人游”的申请次数不受限制,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机关申请。

  其次要提供合法的申请资料不如实提供真实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骗领出入境证件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按组织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履行审批手续。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沈阳、大连在开办“港澳个人游”后,两市的居民仍可自主选择出境方式,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申请的条件,选择探亲、商务、团队旅游等方式赴港澳地区。其中团队旅游仍按现行的办法办理。相关链接

  “港澳个人游”咨询电话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024-86992405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024-95001500024-23105937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0411-828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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