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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告学校 为娃讨受教育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25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付军峰)只因未完成作业,在铁一局五处中学(下称铁五中)上初一的宝鸡女孩小丽(化名)两次被老师停课,老师要求其回家做完作业再来上课。因孩子的情绪明显受到影响,家长只好给小丽转学。近日,小丽的母亲把铁五中告上法庭,要讨回孩子的受教育权。

  据小丽的母亲杨女士讲,9月19日中午放学时,小丽被同学护送回家。在她的追问下
,小丽才说因为前一天的作业没做,老师让她回家3天,把作业补完再进教室。杨女士说自己只上到小学二年级,对孩子的功课也不懂,只有请家教帮孩子辅导。3天后,补完作业孩子进了教室。到了10月12日,小丽回家说,老师又不让她进教室了,让回家一个星期补完落下的作业再进教室。

  当天下午,杨女士找到学校,希望让孩子先进教室,她一定督促娃补完作业,但学校坚持让孩子补完作业再进教室,双方不欢而散。杨女士说,小丽本身比较内向、敏感,此后,孩子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提到铁五中,情绪明显很烦躁,有时还会哭。看到孩子实在没办法在铁五中待下去,她只有托人把孩子转到别的学校。

  杨女士说,孩子不论犯了什么错,学校都不应该让孩子离开课堂,不应该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于是,杨女士一气之下将学校告上法庭。

  铁五中教务处的余姓主任说,小丽经常不完成作业,老师们也大伤脑筋,没有办法,老师只有先让她回家把作业写完再来上课。其实这样做就是想督促家长,把孩子管好。老师当时的想法就是只要孩子做完作业,就可进教室。余主任承认老师的做法不合适,学校已让老师做了检查,并进行了相应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从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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