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劫持前女友 被判一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25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尹超通讯员孙育)本报曾报道的“西安大皮院‘6•13’人质劫持”案,又有新进展。昨日,劫持前女友的男青年王刚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今年3月,被告人王刚因前女友与其分手,心中不满。6月13日上午8时许,王刚携带一把匕首、两个裁纸刀片窜至被害人程某就读的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分校(西安大皮院校区),将程控制在宿舍内,反锁房门,并用脸盆架将门顶住,掏出随身携带的裁纸刀片,威
胁程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长达5小时之久。后公安机关将程安全解救。公诉机关指控,王刚持凶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上,王刚认罪态度较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莲湖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刚确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昨日作出一审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