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耶,非耶?各方热议超低价促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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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1:00 河北日报 | |||||||||
省会着手制定《零售业打折促销规范》 本报讯(记者曹丽娟)“打折”、“返券”是商家的惯用手法,而随着商战的升级,超低价促销也成了一些商家的拿手好戏。如果消费者不能理性对待,自愿前去捧场,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可厚非。但包括物价、行业协会在内的各方仍对此有话要说。
超低价促销,暴露的是省会一些商业零售企业营销手段的贫乏,是市场不成熟的表现。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会长姚振春说,超低价促销只追求了一时的轰动效应,却对因此而导致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交通堵塞,甚至人员伤害等方面欠考虑。同时,这类活动也是对商家是否诚信的一种考验。最近,他们着手制定了《石家庄市零售业打折促销规范》,其中特别提到,容易引起拥挤乃至引发事故的商业促销活动应谨慎进行。 在10月29日国讯手机新百店的促销现场,负责发号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我们组织类似的超低价促销活动,既耗时又费力,但卖场要的就是这份“人气”。 超低价促销,促销价格往往低于商品的成本价格。从省物价局社会监督科记者了解到,目前物价部门明令大米、食用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不能随意搞特价,但对于其他日用商品的价格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商家推出特价商品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只要能保证供应量,不搞价格欺诈,目前政府没有硬性禁止。 省消协新闻与公共事务部的廉军,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指出,商家搞特价促销,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示特价商品的数量、品名,并在客流拥挤时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否则由此引发消费纠纷甚至是人身伤害,商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