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商海遭蒙骗 店没开张房到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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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1:12 云南日报 | |||||||||
对第一次做生意的高小姐来说,服装店即将开业应是件高兴的事,可她万万没想到,承租人竟然用伪造的租房合同骗走了她15600元钱,服装店还没装修完,铺面的租金已到期。 昨日下午,高小姐正兴高采烈地指挥工人装修她即将于今日开业的服装店时,突然从门口来了一个姓李的大妈。李大妈说,铺面是她租给一个姓许的男子的,租期到今年12月份,期满后她准备不再出租,自己来开杂货店。听李大妈说店是她的,高小姐立即拿出一份
“我们都被骗了。”见到合同上范某的名字,李大妈恍然大悟,称范某是向她租店铺的许某的儿子,一面打电话叫来范某,一面叫高小姐向茭菱路派出所报案。 经民警调查,原来,那间位于人民西路景秀加油站旁的铺面是由一家公司租出的,到李大妈手上已经是转租第三道了。半年前,李大妈将铺面又再次转租给了许某做皮鞋生意,租期到今年12月份。可是由于生意一直不好,许某将铺面交给儿子范某再次转租,但因到期在即,没有人愿意租下这间铺面,于是,范某便想出了一条“妙计”,伪造了一份租房合同,不仅将承租人由父亲许某变成了自己,还将房屋的租期改至明年10月。很快,不知内情的高小姐在支付了1万元的转让费及5600元的房租后,从李某手中租下了铺面。 经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初步调查,范某已承认了一切,警方已责令范某将收到的15600元返还高小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张慧敏杨 茹(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