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挪用11万被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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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1:5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日讯翟某酷爱买彩票,幻想一夜暴富,刚开始还只是小投入,从他接任公司出纳员后,33次挪用公司资金用来买彩票,数额高达11万余元。今日,铁路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以翟某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1993年,家住肇东市的翟某来到了哈尔滨,经朋友介绍,他找到了一份在铁路部门保安公司的工作。2000年,翟某通过朋友,第一次接触了彩票。他的朋友告诉他,购买彩票
2003年,翟某的父母得了一场大病,家中欠了2万多元的外债。当时,翟某的妻子已经和他离婚,父母和8岁的孩子都要靠他每个月400多元的工资维持。同年6月,他接任保安公司出纳员一职,负责保安队员的开支,于是,他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的空白支票上私盖法人代表和公司的公章,然后去银行取出现金。 2004年3月,翟某已经多次从公司挪用资金,公司账户上的钱亏空了一大笔,领导多次催促翟某对账,翟某称对账单在银行丢失了,随后,他回到家中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情告诉了父亲。老父亲将他们居住的房屋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交给了儿子还钱。拿到这笔钱后,翟某拿出了2万多元钱给队员开了工资。剩下的3万元钱,翟某又买了彩票。今年6月,发现事情已经隐瞒不住,翟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翟某告诉记者,他买了这么多的彩票,最多一次中了3000多元,中了钱后,他并没有拿钱还账,而是再投入买彩票。他仿佛陷入了一个怪圈,总是觉得下次一定能中,如此恶性循环,现在回想起来,他非常后悔,父亲的房子赔上了,家庭的经济状况更加糟糕了。 审判长黄振伟说,翟某在同事中的人缘很好,为人诚实,工作也很勤奋,领导对他也器重,才会将财政大权交付他的手中。这个案件的发生是可以避免的,单位的财务公章本不应该放于一人手中,而且一个月一对账是不能忽略的。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