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最大医疗行贿案暴露 医疗行业亟待自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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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2:21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华网新疆频道记者 潘登2005-11-02) 从10月份开始,乌鲁木齐市几家医院的医生们上班必须佩戴"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警示牌",警示牌背面写着"医生不准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回扣等六不准"。这项措施起因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几家医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4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内地某药厂医药代表王某所犯行贿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某从2003年4月至2004年9月,先后向乌鲁木齐几家医院的200多名医生行贿50多万元,其中一家医院竟有119名医生受贿,成为全疆最大医疗行贿案。 负责查办此案的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反贪局副局长岳德成分析这起案件发生的原因说:"通过查出这起案件,发现在药品行业,存在许多漏洞,你开我们的药品,我们给你给好处,这样有些个别的医生就利益驱动就多开药品推销商厂家的药品,另外,有些医院的药方或者是药品公司,医药经销商,在医院设的药房,个别人员被药品推销商买通了负责给药品推销商点单,就是医生开的处方,哪个医生开了你的药,开了多少,点下来给药品推销商,药品推销商根据这个点单的数量,给医生给回扣,象这些漏洞都是导致药品回扣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岳德成告诉记者,医院方面对查办这起医疗行贿案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已对案件处理中态度恶劣的医生进行了降级处理,其中一名被调离岗位;其他涉案医生的职称评定、评优将受到影响,并停发全年奖金;对拒绝拿回扣的医生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高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