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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未交违约金 她被拖进茶馆威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3: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郑两兴 记者 宁炜) 陈小姐不久前辞掉工作,但她没有与原来的公司正式解除合同,便投向另一家公司。原公司的老板房某多次叫人上门威胁。

  昨晚7点多,小陈家里来了3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二话不说将她往外拉,小陈的衬衫袖子都被撕裂了。

  其中一个年轻人说:“躲什么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房总一直打电话过来,今晚一定要把钱交出来。”他们拔了小陈家的钥匙,拉扯着她到一个偏僻的茶馆,直到11点30分左右才放她回家。

  小陈是厦门某卫浴工业公司业务部的跟单员,和公司签的合同要到2007年7月到期。据小陈说,最近公司认为她工作失误,扣了600元工资并降了一级津贴。小陈无法接受,便于8月初口头提出辞职,交接完工作后,公司老板说要辞职的话要按劳动合同来处理,并让小陈回去考虑3天。

  小陈离开公司后,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便再也没有回去,也没有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该公司便以小陈旷工多日,按离职处理,并要小陈赔偿违约金、相关培训费用等共计8000多元。小陈事后也没有向原公司履行违约责任。

  小陈说,昨天晚上那3个人一直要她交钱,小陈被吓哭了,她打电话给朋友、同学都借不到钱,最后她便打电话给房某说:“我今晚确实拿不出钱,明天12点之前凑两千再给你。”后来房某答应了。

  于是这几个男子便放她走,临走时还放话:“把我们逼急了,我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并要她不得报警,不然就是与他们结下梁子。

  小陈回家后赶紧收拾行李搬家。她说,她违约了是她不对,但公司老是扣员工工资,而且要她赔8000多元她无法接受,她表示将向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

  报料人张女士,奖金30元。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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