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社保局女官员多次谋杀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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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1月2日电(记者梁思奇)广西北海市社保局一名女官员1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一年多前她指使他人杀害了一名中学女同学,同时还预谋杀害另外两名同学;其家属以被告人“精神异常”申请两家鉴定机构分别作出的“患精神分裂症”和“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结论,未获一审法院采信。 48岁的被告人黄敏是北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中心副主任。判决书称:黄敏
法院审理期间,经黄敏的辩护人申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前者作出“黄敏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后者则认定“黄敏患有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在本案中具有限定责任能力”。法院审理认为,这两个鉴定机构“完全撇开了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的侦查取证材料,没有结合具体案情,全面、客观分析黄敏作案时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结论是“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不予采信。 受黄敏指使杀人的黄海因为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一审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判决两名被告人共同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房某亲属16万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