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姐露富遭毒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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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4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卫建萍记者宋宁华)闲聊之中露富,竟招来杀身之祸。昨天,市一中院对这起抢劫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文亮、王志桥被判处死刑,另一被告张宏梅被判有期徒刑15年,3被告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22万余元。 陈林(化名)与3被告人分别是来自湖北、安徽的来沪打工者,张宏梅与陈林在同一家夜总会当“K姐”,两人租住在同一个小区。一天,两人聊天时,陈林无意中夸耀自己已有
2005年4月15日晚,张宏梅按事先预谋,以相约一起上班为由进入陈林室内后未将房门关闭,王文亮、王志桥随后持刀闯入,张宏梅随即离开现场照常去夜总会上班。王文亮、王志桥威逼陈林交出钱,陈被迫交出数张银行卡并讲出密码后,王文亮到附近ATM机验证了密码及卡内钱款。随后,两人将陈林杀害,劫得数码照相机、手机等财物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文亮、王志桥、张宏梅为图钱财,共同预谋抢劫被害人陈某钱财并将其杀害,张宏梅虽未直接实施暴力加害行为,但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3人均已构成抢劫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