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编恐怖信息被判8月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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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4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严剑漪记者潘高峰)报警谎称东方明珠塔有炸弹的何某,日前被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入狱8个月。 今年54岁的何万荣酗酒成性,1998年至2004年,曾因“酒精诱发精神障碍”被先后5次送往青浦区精神病防治中心治疗。
今年4月11日晚9时许,醉醺醺的何某回到家,又玩起恶作剧。他用手机拨通了“110”,称看见3人在东方明珠塔脚下埋炸弹。警方接报后,立即对东方明珠塔进行搜索,结果虚惊一场。4月12日,何在青浦居住地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鉴于何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判处何有期徒刑8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