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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患脑瘤不能上课 家教费该不该全额退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3000多元请了家教,但孩子患脑瘤不能上课

  本报讯记者程行欢、通讯员叶冠勇、邝俊凌报道:花3050元给孩子请了家教,结果孩子却在开课期间长了脑瘤不能如期上课。请家教的学费该不该全额退回呢?最近,广州市民朱小姐与家教公司起了纠纷。朱小姐通过家教公司给自己的小孩请了个家教补课,但是交了钱还没上课,孩子就被查出患上脑瘤,需要接受治疗,无法如期上课。因此,朱小姐要求家
教公司能够全额退回学费,但对方只愿退回1000元。朱小姐不满意这个结果,投诉到广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她认为,孩子生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孩子是在交了3050元家教费用之后的十多天忽然生病的,短时间内很难康复,由于还没有开课,双方订立的合同应该取消,家教公司应全额退款。但家教公司却有自己的主张,认为已经帮朱小姐聘请了辅导老师,朱小姐毁约在先,应该承担家教公司产生的损失。12315中心调查后认为,朱小姐的孩子忽然生病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合同法》中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因素,虽然孩子的病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但却不是“不能克服”的,因为肿瘤并非没有康复的可能性。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朱小姐的情况属于情势变更,可以解除合同。此外,按照《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在合同解除后,家教公司应该返还朱小姐预先支付的学费,如果家教公司为履行合同已经做了相关的准备工作如聘请老师、购买教材等并支付了相关费用,朱小姐就应该赔偿家教公司的相应损失。最后,经过12315的多次调解,家教公司同意返还朱小姐2000元,另外的1050元作为朱小姐对家教公司损失的赔偿。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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